- 索 引 號:QZ08101-0100-2023-00090
- 備注/文號:惠政文〔2023〕110號
- 發布機構:惠安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0-20
惠安縣水利局:
根據《水利部關于印發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法人管理指導意見的通知》(水建設〔2020〕258號)精神,同意組建福建省山美大型灌區續建配套與現代化改造工程(惠安縣標段)二級項目法人單位,現將有關事項批復如下:
一、項目法人組成
法人單位:惠安縣直屬水庫水資源調配中心
主要負責人(法人代表):張杰云
財務負責人:陳錚錚
技術負責人:陳志剛
二、項目法人相關職責
項目法人成立后,要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切實履行法人職責,嚴格執行基本建設程序,抓緊組織實施,切實加強對工程質量、施工安全、工程進度和建設資金的有效控制和管理,確保圓滿完成工程建設任務。
待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該法人機構自行撤銷。
惠安縣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20日
抄送:泉州市水利局,縣財政局、縣直屬水庫水資源調配中心。 |
惠安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10月20日印發 |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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