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縣應急管理局(以下簡稱縣應急管理局)是惠安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一、縣應急管理局的主要職責
(一)負責應急管理工作,指導縣直有關部門和各鎮、各工業園區管委會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貫徹實施相關法律法規,牽頭編制全縣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
(二)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工礦商貿(不含煤礦)、煙花爆竹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
(三)指導應急預案體系建設,組織實施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組織編制全縣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推動應急避難設施建設。
(四)按要求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系統,負責信息傳輸渠道的規劃和布局,指導落實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
(五)組織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承擔縣級應對一般災害指揮部工作,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并提出應對建議,協助縣委和縣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協調組織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六)統一協調指揮全縣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推進指揮平臺對接,銜接解放軍、武警部隊和民兵預備役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七)統籌全縣應急救援力量建設,負責組織抗洪搶險、地質災害救援、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等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協調推進消防、森林和草地火災撲救、地震救援等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指導全縣各鎮、各工業園區管委會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
(八)指導協調消防工作,指導縣直有關部門和各鎮、各工業園區管委會落實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等工作。
(九)指導協調森林和草地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負責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
(十)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組織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工作,按權限管理、分配上級下達的救災款物并監督使用。
(十一)指導協調、監督檢查縣直有關部門和各鎮、各工業園區管委會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考核工作。
(十二)依法組織一般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
(十三)開展應急管理方面的交流與合作,參與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的跨區域救援工作。
(十四)制定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并組織實施,會同縣發展和改革局等部門建立健全應急物資調撥制度,在救災時統一調度。
(十五)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組織指導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學技術研究、推廣應用和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加強本系統、本領域人才隊伍建設。
(十六)承擔縣安全生產委員會、縣減災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七)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八)職能轉變。縣應急管理局應加強、優化、統籌全縣應急能力建設,構建統一領導、權責一致、權威高效的應急能力體系,推動形成統一指揮、專常兼備、反應靈敏、上下聯動、平戰結合的應急管理體制。一是堅持以防為主、防抗救結合,堅持常態減災和非常態救災相統一,努力實現從注重災后救助向注重災前預防轉變,從應對單一災種向綜合減災轉變,從減少災害損失向減輕災害風險轉變,提高全縣應急管理水平和防災減災救災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風險。二是堅持以人為本,把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確保受災群眾基本生活,加強應急預案演練,增強全民防災減災意識,提升公眾知識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三是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堅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堅決遏制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
(十九)有關職責分工。
1. 與縣自然資源局、縣水利局等部門在自然災害防救方面的職責分工。
(1)縣應急管理局牽頭組織編制全縣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指導開展預案演練。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指導自然災害類應急救援;指導協調災害應急救援工作,并按權限作出決定;承擔縣級應對一般災害指揮部工作,協助縣委和縣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協調組織災害應急處置工作。組織編制綜合防災減災規劃,指導協調相關部門森林和草地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會同縣自然資源局、縣水利局、縣農業農村局、縣氣象部門等建立健全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平臺,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開展多災種和災害鏈綜合監測預警,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負責森林和草地火情監測預警工作,發布森林和草地火險、火災信息。
(2)縣自然資源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森林和草地火災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并指導實施;指導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基礎設施建設、宣傳教育、督促檢查等工作;組織指導國有林場林區和草地開展防火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工作。組織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并指導實施;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及隱患的普查、詳查、排查;指導開展群測群防、專業監測和預報預警等工作,指導開展地質災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擔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撐工作。
(3)縣水利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洪水干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并指導實施;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序報批并組織實施;承擔防御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承擔臺風防御期間水工程調度工作。
(4)必要時,縣自然資源局、縣水利局等部門可以提請縣應急管理局,以縣應急指揮機構名義部署相關防治工作。
2. 與縣發展和改革局在救災物資儲備方面的職責分工。
(1)縣應急管理局負責提出縣級救災物資的儲備需求和動用決策,組織編制縣級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會同縣發展和改革局等部門確定年度購置計劃,根據需要下達動用指令。
(2)縣發展和改革局根據縣級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年度購置計劃,負責縣級救災物資的采購、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根據縣應急管理局的動用指令按程序組織調出。
3. 與縣工業信息化和商務局在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方面的職責分工。
縣應急管理局和縣工業信息化和商務局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履行安全生產相關職責,共同做好安全生產工作。具體為:
(1)縣應急管理局負責工礦商貿(不含煤礦)行業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不含煤礦)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責監督管理上述行業縣屬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等。
(2)縣工業信息化和商務局負責將安全生產工作作為行業領域管理的重要內容,從行業規劃、產業政策、法規標準、行政許可等方面加強行業安全生產工作,指導督促企事業單位加強安全管理。負責民爆器材、煤礦行業管理和生產銷售環節的安全監管工作。負責陸上石油天然氣長輸管道安全保護工作。
4.與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縣工業信息化和商務局等部門在化工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方面的職責分工。
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牽頭負責化工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負責建立由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縣工業信息化和商務局、縣應急管理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共同參與的化工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協調配合機制。具體職責分工如下:
(1)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化工建設工程涉及的建筑安裝工程(含土建、建筑電氣、暖衛、通風、給排水)質量監督管理。
(2)縣工業信息化和商務局按分工負責化工建設工程涉及的工業安裝工程(含設備、工業管道、電氣、儀表安裝及防腐絕熱)質量監督管理。
(3)縣應急管理局配合省、市應急管理部門組織的港區外化工建設項目(危化建設項目)的安全審查。
(4)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化工建設工程安裝的特種設備的安全監督管理。
二、縣應急管理局設下列內設機構
(一)綜合股(政策法規股) :綜合協調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項的落實。負責局機關文電、機要、檔案、保密、信息、效能、政務公開、安全保衛和信訪等。承擔應急值守、政務值班等工作。承擔局機關后勤保障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干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和退休干部管理服務等工作,負責加強本系統、本領域的人才隊伍建設。負責部門預決算、財務、裝備、國有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組織起草相關政府規范性文件,承擔重大政策研究工作,負責重要文稿、綜合性材料的起草。承擔部門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行政復議、行政應訴等工作。負責行政審批事項的審核、審批、備案、轉報及工作;負責駐縣行政服務中心綜合窗口管理和建設工作。組織編制全縣綜合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并組織實施,研究提出相關經濟政策建議,推動應急重點工程和避難設施建設。承擔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設工作,規劃信息傳輸渠道,健全自然災害信息源獲取和共享機制,擬定有關科技規劃、計劃并組織實施。承擔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新聞宣傳、輿情應對、文化建設等工作,開展公眾知識普及工作。指導應急救援隊伍教育訓練,負責培訓基地建設和管理工作,組織指導應急管理社會動員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干部教育培訓工作。
(二)防災減災股 :承擔縣減災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組織實施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開展應急會商,發布預警和災情信息,銜接解放軍、武警部隊和民兵預備役參與應急救援工作。組織協調生產安全事故和森林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應急救援工作。統籌全縣應急預案體系建設,組織編制全縣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并負責各類應急預案銜接協調,承擔預案演練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工作。承擔縣級應對一般災害指揮部的現場協調保障工作,指導全縣各鎮、各工業園區管委會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開展應急管理方面的合作和交流,組織參與跨區域救援工作。負責應急管理的統計分析工作。擬定應急物資儲備規劃和需求計劃,組織建立應急物資共用共享和協調機制,組織協調重要應急物資的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承擔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組織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與減災能力調查評估。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協調指導重要江河湖泊和水工程實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工作,組織協調臺風防御工作。指導協調地質災害防治相關工作。承擔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等災害救助工作,承擔救災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監督使用工作,會同有關方面組織協調緊急轉移安置受災群眾、因災毀損房屋恢復重建補助和受災群眾生活救助。
(三)安全生產協調股:承擔縣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組織擬定、分解下達縣級安全生產工作目標責任,組織實施安全生產考核工作,組織協調全縣性安全生產檢查以及專項督查、專項整治等工作。依法依規指導協調和監督有專門安全生產主管部門的行業和領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建立重大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和評估論證機制,組織一般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協調落實有關消防工作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指導城鎮、農村、森林、草地消防工作規劃編制并推進落實,指導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工作。
(四)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股(重大危險源安全風險管理中心) :負責化工(含石油化工)、醫藥、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監督檢查相關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情況,承擔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負責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縣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普查、登記、管控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五)工貿安全監管股 :承擔非煤礦山、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煙草、電力、商貿等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組織實施相關行業安全生產規程、標準,指導監督相關行業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建設等工作。
三、縣應急管理局下屬事業單位
(一)惠安縣地震辦公室
主要職責:貫徹執行國家防震減災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有關的技術規范。負責編制全縣防震減災工作中、長期發展規劃和計劃,并組織實施。會同有關單位協助縣政府擬定破壞性地震應急反應預案和綜合防御措施,檢查督促各行業地震應急保障計劃的落實,建立地震預防工作體系,承擔縣抗震救災指揮部暨防震減災聯席會議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全縣重點工程建設項目抗震設防標準的審定工作;管理全縣城鎮及重大工程建設的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負責全縣數字地震前兆臺網管理和地震監測預報及防震減災知識的宣傳教育和地震災情的速報工作。協同有關單位組織地震災害的調查和損失評估;研究提出地震災區重建規劃意見。
負責人:郭松穎
(二)惠安縣應急管理綜合執法大隊
主要職責:1.負責本級監管的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非煤礦山、工貿等行業領域以及地質災害、水旱災害、森林草地火災等有關應急搶險和災害救助、防震減災等方面的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職能。2.負責轄區內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統籌協調和監督指導。3.負責日常執法檢查、一般違法案件查處。4.監督指導轄區內執法體系建設和執法工作。5.參與我縣轄區內發生的一般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協助上級調查處理我縣轄區發生的較大生產安全事故和提級調查的一般生產安全事故。6.完成依法交辦的其他任務。
負責人:孫惠明
(三)惠安縣防汛抗旱和防滅火調度中心
主要職責1.負責全縣水旱災害、森林火災等自然災害信息接收、處理和上報工作。2.承擔全縣水旱災害搶險、森林火災撲救等自然災害應急處置調度的事務性工作。3.負責全縣生產安全事故信息接收、處理和上報工作。4.承擔全縣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調度的事務性工作。5.承擔自然災害和重大安全生產風險綜合檢查預警事務性工作。6.負責應急管理指揮平臺日常運行管理和技術保障工作。7.承擔縣防汛抗旱指揮部日常事務性、服務性工作。8.承擔縣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日常事務性、服務性工作。9.承擔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負責人:吳建寬
(四)惠安縣應急保障中心
主要職責:1.承擔應急值守、政務值班等輔助性工作;2.負責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領域新聞宣傳報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公眾知識普及等事務性、技術性工作:3.協助主管部門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工作;4.協助主管部門指導和管理有關人員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等事務性工作;5.指導協調安全生產科學技術研究和推廣工作:6.協助主管部門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有關證件的管理和發放工作;7.協助做好應急管理社會動員、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領域專家組有關工作。8.完成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負責人:張小翼
(五)惠安縣消防救援勤務保障中心
主要職責:1.組織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2.協助開展火災預防、火災撲救、火災事故調查等事務性、輔助性工作;3.協助開展城鎮、農村、森林、草地消防工作規劃編制等事務性、輔助性工作;4.協助開展消防監督檢查、消防執勤、應急救援等等事務性、輔助性工作;5.完成縣委縣政府、縣應急管理局交辦的其他事務性工作。
四、縣應急管理局基本信息
辦公地點:福建省泉州市惠安縣世紀大道城建大樓5樓
辦公時間: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頒布的機關工作時間安排執行
夏令時(6月1日—9月30日):
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冬令時(10月1日—5月31日):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聯系方式: 0595-87820000
單位負責人:顏文垚 黨委書記、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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