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單位全稱和機構職能
惠安縣公安局是惠安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縣委、縣政府以及上級公安機關有關公安工作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法規,部署、指導全縣公安工作。
(二)研究和推進公安工作改革,探索符合我縣市實際的公安管理體制,負責全縣公安隊伍的管理、教育訓練和警務督察工作,不斷加強公安隊伍的革命化、正規化、現代化建設。
(三)為縣委、縣政府和市公安局提供社會治安等方面的重要信息和對策。
(四)指導并直接參與查處危害國家安全案件、重特大刑事案件和經濟犯罪案件的偵查工作;組織協調重大行動,協調和直接參與重大案件、重大事件、重大治安災害事故的查處。
(五)依法管理和檢查指導全縣社會治安、戶籍、居民身份證、邊境保衛和公民出入國境、往來港澳臺地區和入境我縣的外國人、外籍華人工作。組織實施公安消防工作,依法進行消防監督。
(六)實施、指導、檢查、監督全縣公安機關的執法活動。
(七)指導和組織全縣公安機關依法監督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的安全保衛工作,指導企事業單位保衛組織、經濟民警隊伍的建設。
(八)管理全縣道路交通安全,維護交通秩序。
(九)組織實施來惠視察的黨和國家領導人以及省委、省政府主要領導和重要外賓的警衛工作;負責重大會議和活動的安全保衛任務。
(十)負責對縣看守所、拘留所的管理、監督和檢查工作。
(十一)組織實施全縣公安科技和通信組網工作;主管全縣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保護、管理和監察工作。
(十二)規劃公安裝備現代化,不斷提升公安機關信息化水平。
(十三)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縣公安局設下列內設機構:
下設紀檢監察室、警務督察審計大隊、政工室、警務保障室、指揮中心、刑偵大隊、治安大隊、交警大隊、網安大隊、經偵大隊、出入境管理大隊、禁毒大隊、法制大隊、海防大隊、森林警察大隊、信訪大隊等16個內設單位及19個派出所(包括13個派出所,5個海防派出所以及赤湖森林派出所)。
三、領導班子成員和工作分工:
(一)顏清祥 副縣長、局黨委書記、局長:主持縣公安局全面工作;
(二)曾華豐 局黨委副書記、政委:主管全局思想政治、隊伍建設工作,局長外出期間主持全局日常事務工作。協助分管警務督察審計大隊、政工室、警務保障室、局工會,掛鉤聯系駐局紀檢監察組、縣警察協會、縣見義勇為協會、縣公安文體聯;
(三)王金宗 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協助分管交通警察大隊、國內安全保衛大隊,掛鉤聯系輞川派出所(輞川海防派出所);
(四)劉慶燕 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協助分管法制大隊、出入境管理大隊、縣看守所、縣拘留所,掛鉤聯系涂寨派出所、泉惠石化園區派出所;
(五)莊保瑛 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協助分管公共信息網絡安全監察大隊,協助政委分管警務保障室,負責協調指導保安公司日常工作,掛鉤聯系黃塘派出所、紫山派出所;
(六)孫惠明 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協助分管刑事偵查大隊、禁毒大隊,掛鉤聯系城關派出所;
(七)劉凌志 局黨委委員:協助分管治安管理大隊、巡特警反恐大隊、森林警察大隊(赤湖森林派出所)、信訪大隊,掛鉤聯系螺陽派出所;
(八)黃田漢 局黨委委員、縣紀委駐縣公安局紀檢監察組組長:主持駐局紀檢監察組工作,協助分管警務督察審計大隊,協助孫惠明副局長掛鉤聯系城關派出所;
(九)江奕軍 局黨委委員、指揮中心主任:主持指揮中心工作,掛鉤聯系東嶺派出所派出所(東嶺海防派出所)、東橋派出所;
(十)王曉陽 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協助分管經偵大隊、海防大隊、打私辦,掛鉤聯系崇武派出所(崇武海防派出所)、山霞派出所。
(十一)黃勇 局黨委委員、政工室主任:主持政工室工作,協助分管機關黨委(機關紀委)、工會、共青團、婦聯、警務輔助中心,掛鉤聯系凈峰派出所(蓮城海防派出所)、小岞派出所(小岞海防派出所)、離退休黨支部。
四、辦公地點(地址)、時間、聯系方式
(一)辦公地點(地址):
福建省泉州市惠安縣螺城鎮學園路168號
(二)辦公時間: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頒布的機關工作時間安排執行。
夏令時(6月1日-9月30日):
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冬令時(10月1日-5月31日):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三)聯系方式:
0595-8739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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