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單位全稱和機構職能
惠安縣科學技術局系縣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主要職能有:
(一)貫徹執行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方針以及科技發展、引進國外智力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擬訂全縣有關科技創新、引進國外智力工作的具體政策規定、措施并組織實施。
(二)組織編制全縣科技創新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組織開展技術分析,提供科技決策參考,推動創新發展。承擔縣國防動員委員會科技動員辦公室的具體工作。承擔科技軍民融合、科技安全、科技保密等工作,按有關規定承擔安全生產方面相關職責。
(三)負責推進全縣科技創新體系建設和科技體制改革,會同有關部門健全技術創新激勵機制,推動企業創新能力建設。組織申報省實驗室。擬定科學技術普及和傳播規劃、政策,指導全縣科普工作。
(四)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優化配置科技資源的政策措施建議并組織實施,推動多元化科技投入體系建設,組織實施各類科技計劃項目。
(五)負責全縣科技監督評價體系建設和相關科技評估管理,指導科技評價機制改革,統籌科研誠信建設。組織實施全縣創新調查、科技報告及科技統計。
(六)擬訂全縣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規劃和政策,指導高新技術產業化及應用技術的開發與推廣。負責高新技術企業培育相關工作。協調推進福廈泉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泉州片區(惠安區域)及創新型城市(惠安區域)建設工作。
(七)擬訂全縣農業農村及社會發展領域的科技發展規劃、計劃、政策和措施并組織實施。指導科技引領鄉村振興,承擔推動農業農村科技進步和縣域創新驅動發展工作。牽頭組織開展全縣科技特派員工作。協調綠色技術創新、人口健康、資源環境、公共安全等社會發展領域的科技工作。
(八)擬訂全縣基礎科學研究發展規劃、計劃、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協調指導全縣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推動科研條件保障建設和科技資源開放共享。
(九)擬訂科技成果管理政策并組織實施,指導科技成果轉化及技術轉移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縣促進產學研結合的相關政策,組織相關重大科技成果應用示范。指導科技服務業、技術市場和科技中介組織發展。
(十)組織擬定對外科技合作與交流的政策措施,開展對外及對臺港澳地區的科技合作與交流,組織實施政府間及與有關國際組織的科技合作項目。負責全縣有關科技外事工作。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縣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評價和激勵機制,組織實施科技人才計劃,推動高端科技創新人才隊伍建設。負責引進國(境)外專家、智力工作。擬訂全縣引進海外專家智力的規劃、計劃和政策并組織實施。擬訂出國(境)培訓規劃、年度計劃和政策并監督實施。組織國家科學技術獎、中國政府友誼獎、福建省科學技術獎、福建省友誼獎的申報工作。
(十二)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三)職能轉變。圍繞貫徹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加強、優化、轉變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務職能,完善科技創新制度和組織體系,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和科研誠信建設。從研發管理向創新服務、促進產學研用深度融合轉變。開展我縣科技人才隊伍建設和引進國外智力工作,深入推進科技計劃管理改革,全面提升科研管理績效,充分釋放科技創新活力,為堅持高質量發展落實趕超提供強有力的科技支撐。
(十四)關于信息化職責分工。縣工業信息化和商務局負責統籌推進信息化產業、數字經濟發展和信息化項目建設工作,負責電子信息制造業、軟件業,工業互聯網、工業化和信息化融合工作以及電子商務等有關工作。縣委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協調督促相關職能部門加強對網絡新技術應用的監督管理,負責協調處理信息化重大突發事件與相關應急工作。縣科學技術局負責牽頭推進人工智能發展有關工作。縣行政服務中心管委會具體負責行政審批服務信息化有關工作。
二、內設機構
惠安縣科學技術局內設2個股室,分別為:辦公室、科技管理股。
(一)辦公室主要職責:
綜合協調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項的落實。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信息、績效、保密、效能、督查、政務公開、新聞宣傳、安全生產、信訪、行政后勤和局機關內部規章制度建設等工作。負責局機關重要文稿的起草。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干部人事、機構編制管理等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干部工作。負責本部門基本建設和機關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指導所屬事業單位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部門年度預決算、資金撥付及局機關的財務管理工作。負責縣科學技術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推進科技系統“放管服”改革,承擔駐行政服務中心窗口和網上辦事大廳日常管理等相關行政審批與公共服務職能。承擔縣國防動員委員會科技動員辦公室的具體工作,承擔科技軍民融合發展工作。負責擬定全縣科技動員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
辦公室:負責人,張朝陽,辦公電話:0595-87322058
(二)科技管理股主要職責:
擬訂全縣科技創新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并協調實施。指導推進全縣科技創新體系建設,協調推進科技體制改革,擬訂科技創新發展政策措施。組織起草有關科技工作的規范性文件。承擔局機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工作。研究提出激勵企業技術創新的政策建議。會同有關部門開展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工作。組織技術分析,提供科技創新決策參考。承擔科技安全、科技保密、科技風險防范、科技統計、創新調查相關工作。按規定負責項目經費預算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提出科技資源合理配置政策建議并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科技計劃項目和經費管理辦法。研究提出多元化增加科技投入的政策措施。組織推薦申報省科技重大專項。會同有關部門開展科技與金融結合工作。負責建立科技監督評價和科研誠信建設工作體系。負責對科技計劃項目和經費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監督,承擔財政科技投入績效評價工作,組織開展科研誠信建設工作。
擬訂全縣高新技術及工業領域科技發展規劃、年度計劃和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開展高新技術企業和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培育及管理等相關工作。組織推薦申報高新技術與工業領域國家、省、市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推進高新技術及工業領域科技創新平臺和產業化相關技術服務體系建設。負責科技小巨人領軍企業、科技中小型企業、創新型企業、瞪羚企業培育的有關工作。協調推進福廈泉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惠安區域)改革試點任務落實。承擔縣域創新體系建設工作。負責指導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相關工作。
擬訂全縣農業農村及社會發展領域科技發展規劃、年度計劃和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組織推薦申報農業農村及社會發展領域國家、省、市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指導科技引領鄉村振興,承擔推動農業農村科技進步和縣域創新驅動發展工作。牽頭組織開展全縣科技特派員和星創天地的指導工作,推動科技扶貧工作。指導農業科技園區及農業農村領域、社會發展領域科技創新平臺建設有關工作。組織實施社會發展領域高技術研究計劃。協調綠色技術創新、人口健康、資源環境、公共安全等社會發展領域的科技工作。
提出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政策建議,推動全縣科技人才隊伍建設,承擔相關科技人才計劃實施工作,配合開展全縣科技人才評價改革相關工作。負責國家、省、市、縣科技人才計劃評選推薦有關工作。負責全縣引進高層次人才團隊評審工作。負責起草全縣引進海外專家、智力的規劃、計劃、政策并組織實施。管理全縣引進海外智力項目和專項經費,負責全縣引進國外智力成果示范推廣(引進國外智力示范單位)相關工作。負責非教育系統國家公費(公派)出國留學進修審核,負責海外專家管理服務及相關行政許可工作。管理引進海外專家、智力的國(境)外中介組織。組織國家科學技術獎、中國政府友誼獎、福建省科學技術獎、福建省友誼獎的申報工作。擬訂促進科技方面對外及對臺港澳合作交流的規劃、年度計劃和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管理政府間科技合作協議,協調管理重要民間科技合作交流項目。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因公出國(境)審核報批工作及國(境)外科技團組、人員來訪的接待。承辦臺港澳科技合作與交流有關事宜。負責科技對口支援工作。擬定全縣科學技術普及和傳播的規劃和政策,指導推動科普工作。
擬訂全縣基礎科學研究發展規劃、年度計劃、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協調指導全縣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組織推薦申報省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組織推薦申報省實驗室、省重點實驗室、科技資源共享服務平臺、野外科學觀測研究站等科技創新基地。開展技術創新中心、新型研發機構等科技創新平臺建設。擬訂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及產業化、促進產學研深度融合、科技知識產權創造和技術市場管理的相關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負責推動科技服務業發展及科技成果推廣、登記工作,指導和推動科技成果評價機構、科技中介組織發展。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技術市場。協調推進科技資源和科學數據開放共享,指導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建設。
機關黨組織按照《黨章》和縣委有關規定設置。
科技管理股:負責人,劉勝星,辦公電話:0595-87322918
三、下屬單位
下屬事業單位1個,惠安縣科技信息研究所。
主要職責:
1.負責全縣科技信息相關事務性、服務性工作;
2.承擔全縣科技、經濟、人才、政策等方面的信息查詢服務性工作;
3.承擔全縣科技發展狀況、科技創新政策及促進企業科技進步的調查研究等事務性工作,為科技部門宏觀決策提出建議和對策;
4.承擔全縣各類科技培訓任務、科技政策宣傳服務,協助主管部門做好科技統計等工作;
5.承擔組織專家開展相關政策咨詢診斷等方面服務性工作;
6.協助主管部門開展企業與高校及研究開發機構間的合作與交流等工作;
7.協助主管部門做好第一高新技術孵化基地、綠谷高新技術孵化基地運行及資產管理的服務性工作;
8.承擔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負責人:莊月蓉,辦公電話:0595-87328918
四、領導班子成員和工作分工
|
姓名:張惠強 職務:黨組書記、局長 分工:主持局黨組、行政全面工作,分管辦公室、黨支部 |
|
姓名:楊藝暉 職務: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工:協助黨組書記、局長負責科技業務,分管科技管理股、科技信息研究所、工會、協管辦公室 |
五、辦公地點
福建省泉州市惠安縣螺陽鎮城南工業園區生產力促進中心
六、辦公時間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頒布的機關工作時間安排執行。
夏令時(6月1日-9月30日):
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冬令時(10月1日-5月31日):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七、聯系方式
0595-87322058
八、單位負責人
張惠強 局長
掃一掃在手機上查看當前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