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縣水利局(以下簡稱縣水利局)是惠安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加掛縣水資源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縣河長制辦公室。縣水利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市委及縣委關于水利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水利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一、主要職責
(一)負責保障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水利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擬訂全縣水利發展規劃和政策,起草有關水利工作的規范性文件并組織實施,組織編制全縣水資源規劃和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綜合規劃、防洪規劃等。
(二)負責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兼顧和保障。組織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實施水資源的統一監督管理,擬訂全縣水的中長期供求規劃、水量分配方案并監督實施。負責重要流域、區域以及重大調水工程的水資源調度。組織實施取水許可、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水資源論證和洪水影響評價制度。指導水利行業供水和各鎮供水工作。
(三)按規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設相關制度并組織實施。負責提出水利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具體安排建議并組織指導實施。按權限審批縣規劃內和年度計劃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提出縣水利建設投資安排建議并負責項目實施的監督管理。負責提出縣級財政水利資金安排意見。負責水利產權制度改革。承擔有關水利行政審批和水利工程建設監督管理工作。
(四)指導水資源保護工作。組織編制并實施全縣水資源保護規劃。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有關工作,參與水功能區劃編制。指導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組織指導地下水超采區綜合治理。按規定組織開展水資源調查評價有關工作及水能資源調查評價、水資源承載能力監測預警工作。
(五)負責節約用水工作。擬訂全縣節約用水政策,組織編制全縣節約用水規劃并監督實施,組織擬訂有關標準。組織實施用水總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
(六)組織指導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保護與綜合利用。組織實施全縣水利基礎設施網絡建設。負責指導重要江河湖泊、河口的治理、開發和保護。負責指導沿海灘涂圍墾的建設與管理。負責指導河湖生態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連通工作。參與河湖水生態保護與修復。組織實施江堤海堤塘壩等水利設施建設。
(七)負責監督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組織實施具有控制性的和跨區域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
(八)負責河長制、湖長制組織實施的具體工作,開展綜合協調、政策研究、督導考核等日常工作,協調組織執法檢查、監測發布和相關突出問題的清理整治等工作。
(九)負責水土保持工作。擬訂全縣水土保持規劃并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水土流失的綜合防治、監測預報并公告。負責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監督管理工作,指導縣重點水土保持建設項目的實施。
(十)指導農村水利工作。組織開展中型灌排工程建設與改造。指導農村飲水安全、節水灌溉、灌區及泵站改造、雨水集蓄利用等工程建設與管理工作。指導農村水利改革創新和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指導農村水能資源開發、小水電改造和水電農村電氣化工作。承擔1000千瓦以下小水電建設行政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水利水電工程移民管理工作。擬訂全縣水利水電工程移民有關政策并監督實施。按權限審核或審批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安置規劃,監督管理移民安置工作。負責水庫移民后期扶持扶助政策的實施和監督,負責中央、省、市及縣級水庫移民扶持基金使用管理。
(十二)負責有關涉水行政違法事件的查處,協調、仲裁水事糾紛,負責全縣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依法負責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組織指導水庫、水電站大壩、農村水電站、江海堤防、水閘等水利工程、水利設施的安全監管。承擔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相關工作。按需組織編制河道采砂規劃,負責河道采砂統一管理工作。
(十三)開展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組織開展水利行業質量監督工作,起草、修訂水利行業的地方技術標準、規程規范并監督實施。組織有關水利科學研究、技術引進和科技推廣。會同有關部門辦理水利有關涉外事務。
(十四)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洪水干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并指導實施。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災調度及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序報批并組織實施。承擔防御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承擔臺風防御期間重要水工程調度工作。
(十五)負責本系統、本領域人才隊伍建設。
(十六)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七)職能轉變。縣水利局應切實加強水資源合理利用、優化配置和節約保護。堅持節水優先,從增加供給轉向更加重視需求管理,嚴格控制用水總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堅持保護優先,加強水資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護,維護河湖健康美麗。堅持統籌兼顧,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二、內設機構
1.綜合股(行政審批股)
職責:綜合協調局機關和所屬單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項的落實。負責局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信息、保密、信訪、效能、信息化、政務公開、新聞宣傳和安全保衛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內部制度建設,承擔局機關財務管理、人事、行政后勤、機構編制等工作。
負責人:楊英忠;辦公電話:87382698。
2.工程運行管理股(水旱災害防御股)
職責:組織協調指導蓄滯洪區安全建設、管理和運用補償工作,承擔洪水影響評價工作。組織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保護、水利工程運行管理、質量安全監督、水利設施除險加固、水利行業安全生產、水情旱情監測預警等工作。
負責人:楊英忠;辦公電話:87382698。
3.河湖管理股(縣節約用水辦公室)
職責:組織起草全縣有關水利工作的規范性文件。依法征收、管理水土保持補償費。組織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承擔本局行政應訴、行政復議和行政賠償工作。承擔縣河長制辦公室、承擔縣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負責人:楊英忠;辦公電話:87382698。
三、下屬單位
(一)下屬事業單位
1.惠安縣直屬水庫水資源調配中心
職責:主要負責惠安縣大中型水庫的防洪及水利工程管理運行維護任務。
負責人:張杰云;辦公電話:87335617。
2.惠安縣水土保持工作站
職責:主要負責惠安縣水土保持工作;研究制定水土保持區劃、規劃并監督實施;組織水土流失的監測和綜合防治。
負責人:朱君凡;辦公電話:87382403。
(二)下屬事業股站室
1.惠安縣水利工程建設站
職責:主要負責溪流、水庫、海堤、水閘、灘涂(萬畝以上)、圍墾、引調水、水毀修復等工程的技術指導及組織協調;負責編制和實施水利工程維修養護;負責水利工程管理制度改革。
負責人:陳澤云;辦公電話:87374465。
2.惠安縣農村水利工作站
職責:主要負責組織協調農田水利基本建設;負責全縣基層水利服務體系建設、管理和服務。
負責人:林曉璇;辦公電話:87390519。
3.惠安縣水利電力工程師室
職責:主要負責參與制定全縣水利、電力發展戰略規劃和編制;負責本局管轄權限的水資源開發、流域規劃、工程設計的審核上報和技術規章、規程的審核。
負責人:許春城;辦公電話:87361995。
4.惠安縣水利工程質量安全工作站
職責:主要負責水利工程的質量監督工作;參加受監督水利工程階段驗收和竣工驗收;監督受監督水利工程質量事故的處理。
負責人:陳藝翔;辦公電話:87398851。
四、辦公地點
福建省泉州市惠安縣城建集團大樓6樓
五、辦公時間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頒布的機關工作時間安排執行。
夏令時(6月1日-9月30日):
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冬令時(10月1日-次年5月31日):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六、聯系方式
0595-87382698
七、領導班子成員及分工
姓名:楊英忠 職務:黨組書記、局長 分工:主持局黨組、局行政事務、系統黨委全面工作;負責人事、重大規劃建設、財務、黨的建設等工作。 簡介:楊英忠,男,漢族,1972年09月出生,大學學歷,中共黨員,現任惠安縣水利局黨組書記、局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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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陳順鵬 職務: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工:協助分管黨建和黨風廉政建設、紀檢監察、意識形態、人事勞工、機關效能建設、行政審批、網絡信息和安全、保密、財務管理和內審、群團建設、涉老事務、庫區移民、行政后勤綜合保障。分管水政水資源、政策法規、水行政執法、普法教育、清新流域、安全生態水系、水利風景區等工作,擔任新聞發言人。 簡介:陳順鵬,男,漢族,1981年12月出生,大學學歷,中共黨員,現任惠安縣水利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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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楊亮 職務: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工:分管安全生產、行業監督、水利體制改革、水旱災害防治、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前期規劃、計劃、項目建設、水利投融資、招投標)、水利扶貧、水利科技、農村水利等工作。 簡介:楊亮,男,漢族,1982年5月出生,大學學歷,中共黨員,現任惠安縣水利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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